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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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01807081 |
新宁县回龙市镇红星村3组“姚勇养猪场”,场养牲猪500多头,场界离村民住房和村学校均为100米左右,养殖噪声、外排废水、散逸臭气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环保督察期间新宁县环保局曾到现场检查。现该养猪场在铺设排水管道,管道末端为周边某小溪。 |
新宁县 |
大气 |
1.环保部门调查该养殖场未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养殖生产废水未完全收集至沼气池,有部分养殖废水直接外排至旁边小溪; |
部分属实 |
1.县环保局鉴于姚勇牲猪养殖场规模较小,未达到规模养殖标准,2018年7月4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书(新环监意见﹝2018﹞22号)要求该养殖场在2018年7月30日前办理好环保备案手续,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养殖生产废水不外排。目前,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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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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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201807082 |
洞口县原劳动局办公楼地界(砚龙路)某施工工地,每天早晨从5:00开始至晚上19:00段施工,工程机械运行噪音扰民;施工污水直排回龙州河。 |
洞口县 |
噪声 |
原劳动局的旧办公楼已拆除,建筑施工于6月23日停工,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垃圾基本拉走。还存在施工场地没有安装污染物防治设施,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围挡和对裸露的渣土进行覆盖。 |
不属实 |
1、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下发了《洞口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该施工工地接到通知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至7月12日对裸露渣土进行了覆盖。正在建设围挡。2、该建设项目方未取许可之前不得开工建设;3、按照法律规定,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6:00)不得组织施工及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需进行连续作业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取得许可、公示后方可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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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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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201807083 |
新万博体育_新万博app$官网娱乐平台:双清区邵阳大道社会福利院后门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臭气熏天,滋生大量蚊虫,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双清区 |
固体废物 |
2018年7月9日,石桥街道办事处环保站会同城管办、和谐路社区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查看调查,调查发现:邵阳大道社会福利院后门处确实露天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发生异味较大,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
属实 |
石桥街道办事处环保站及城管办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后发现,该地段原属石桥街道和谐路社区,原有居民五六十户左右。社区安放了垃圾斗,并有专人清理。后因旧城改造拆迁,现就1户居民居住,社区就把垃圾斗搬离,由于该地段属和谐路社区与马鞍村结合部,所以附近马鞍村居民经常把垃圾丢到该处,造成垃圾越堆越多。7月10日晚上社区组织多名人员连夜清运。在清运完后,石桥街道办事处政协联工委主任马小科组织和谐路社区及马鞍村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就以后清扫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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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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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01807084 |
大祥区迎春路鑫园小区内,某居民利用车库饲养了4-5只狗。每天早、中、晚喂食时间段,狗一直不停叫,噪音严重扰民;车库门一打开就臭气熏天,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大祥区 |
噪声 |
7月9日,百春园街道和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证实车库内确实存在养狗和臭气熏天的现象。 |
属实 |
百春园街道和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业主,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7月12日前处理到位,并消除异味。7月12日,百春园街道和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再次复查,业主已将狗处理,并在车库内喷洒空气清新剂。 |
无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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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201807085 |
邵东县界岭镇爱岩村新岩1组“某生态环保砖厂”,产生的扬尘、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该厂建设期间共砍伐几十亩树林,毁坏几十亩山地。要求调查处理,恢复生态林地。 |
邵东县 |
生态破坏 |
新万博体育_新万博app$官网娱乐平台:产生的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问题。邵东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工业固体废渣未入棚进行综合利用,擅自倾倒在路旁,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措施,造成道路扬尘较重。 |
部分属实 |
1、在生产区与居民区中间加装围档。2018年6月29日,由界岭镇人民政府责令邵东县爱兴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区与居民区中间加装了围档,用于隔音及隔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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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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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201807086 |
邵阳县塘田市镇屏风村(原肖八村)某生态养殖场,污水直排,臭气熏天,对村里饮用水源造成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 |
邵阳县 |
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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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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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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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01807087 |
新万博体育_新万博app$官网娱乐平台:隆回县滩头镇大底村四组“富畅采石场”,没有采取任何防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采石场放炮影响地下水源,造成地下水缺乏。 |
隆回县 |
粉尘 |
经调查了解,该采石场采用湿式作业的方式进行生产,对破碎系统的产尘点采用喷淋降尘、洒水降尘等方式降低扬尘,采石场有2台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不定时间的洒水降尘作业。按照《隆回县环境保护局“蓝天保卫战”相关行业整治要求》,该采石场于6月19日与中天彩钢签订了封闭式彩钢棚的工程承包协议,计划工期30天。 |
部分属实 |
2018年7月7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采石场进行检查,该采石场处于停产施工状态,正在搭建全封闭式彩钢棚。为防止该采石场未经许可生产,县环保局对该采石场一破主机电源、反击破电源开关、一破主机皮带进行了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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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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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201807088 |
隆回县桃洪镇花门村一组(距隆回县环城路加油站700米左右)某非法煤球加工场,场界离居民区约100米,粉尘经雨水冲刷直排到周边农田,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
隆回县 |
扬尘 |
经调查,信访事项反映的某非法煤球加工厂为桃洪镇刘海平煤球厂,该煤球厂位于花门村1组,占地面积约2亩,现有制煤球机器3台、装载机2台、搅拌机1台、传输带3条。 |
部分属实 |
(一)2018年7月10日,桃洪镇人民政府向刘海平煤球厂下达了《限期拆除生产设备通知书》,县环保局向刘海平煤球厂送达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决定书》,责令该煤球厂于2018年7月18日之前将生产设备及其他设施自行拆除到位,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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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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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201807089 |
绥宁县长铺乡“哨溪口电站”清底淤泥、砂石废料露天堆放在村民农田旁边,一到雨天就随雨水冲刷进农田,几十亩农田被毁坏,农作物颗粒无收。 |
绥宁县 |
固体废物 |
哨溪口水电站建于2004年,经有关部门批准,属合法电站。现因该电站修大坝,大坝以下受涨洪水影响,年积月累导致河床抬高,流水长期冲击河道右岸河堤,并影响左岸的农业生产,当地老百姓要求疏通河道并修建防洪堤。应群众要求,该电站于2017年9月投入9万多元修建防洪堤120米并疏通了河道,把砂石堆在河道两侧河堤的护脚部位保护河堤。另外,疏通河道挖出的砂石并没有对外出售,而是堆放在防洪堤与农田堡坎之间,对农田堡坎有保护作用,间接地保护了左岸的农田。2018年6月该河道受降水影响引发洪水,由于河道得到疏通、防洪堤也修建完好,农田堡坎有砂石堆的保护,左岸的农田没有被洪水冲毁,农田禾苗长势良好(见图)。 |
部分属实 |
哨溪口水电站在下游合理疏通河道,并砌筑了120米的防洪堤,既有利于汛期泄洪,又可防止左岸农田堡坎被洪水冲毁,对左岸的农田有明显的保护作用。从现场来看,左岸的农田禾苗没有被水毁,长势较好,举报人所反映的“几十亩农田被毁坏,农作物颗粒无收”的情况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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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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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X201807081 |
绥宁县“寨市水厂”系国家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之一,取水磨力水溪(原为农业灌溉用水水源),于2014年冬开工建设,2016年5月开始供水,但存在项目建设没有深入考察研究,水源地选址不合理;工程建设水管材料不达标,经常承受不了供水压力自然爆破,导致不能正常供水;供水的水质差,浑浊不青,呈黄红色,为铜腥泥水质,伴有恶臭,严重影响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原“寨市自来水厂”取水黄桑河,水量较大,日处理量能供应六、七千人正常使用,但于2016年5月被政府责令停业关闭。请求解决供水不及时和水质差的问题。 |
绥宁县 |
水 |
2018年7月10日,我县组织水务局、卫计局、疾控中心、寨市乡政府等单位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水厂扩建工程未完成前,加强水厂管理,保证水质合格。责成乡镇供水公司加强寨市水厂的管理工作,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坚持水质消毒工作,加强职工培训,规范操作,县疾控中心不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确保水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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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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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201807082 |
城步县“金石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下午、6月9日下午、6月11日晚至12日早上将尾砂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中。春耕之际,金水村村民抽水耕田,导致稻田受损。村民曾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未得到解决。信访人要求:矿业方对造成的污染损失进行赔偿协商;将尾砂污水及时处理,并确保再无尾砂污水污染环境情况;未妥善处理前,矿业方不能生产,如强行生产造成群体事件,一切后果由矿业方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请现场核查,并依法处理。 |
城步县 |
水 |
2018年6月12日,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投诉城步金石矿业外排污水影响河流水质,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根据调查,6月11日晚开始降大雨,该矿尾砂库底部涵管接口处破裂,雨水汇集尾砂库涌水冲洗尾砂排出流入金水河,6月12日早晨6时许,矿山工作人员发现这一问题才对裂口进行封堵,尾砂停止外流。 |
属实 |
2018年6月13日,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对城步金石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的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渗漏立案查处。6月15日,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环责改 [ 2017]27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城环责停整事(听)(2018)1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城环事(听)告字[2018] 5号),6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城环罚字 [ 2018] 5 号),罚款5万元。《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城环责停整[2018]1号),责令停产整治。7月11日,该公司缴纳罚款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制订整治方案正在停产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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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