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和水泥窑窑尾废气。水泥窑窑头废气排放口DA001,依托现有工程布袋除尘+40m高烟囱排放,执行《湖南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4]46号)中的要求;水泥窑窑尾废气排放口DA002,依托现有工程低氮燃烧+湿法脱硫+SCR脱硝+袋收尘器+104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NH3有组织排放执行《湖南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4]46号)中的要求;汞及化合物、HF、HCl、重金属、二噁英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表1排放限值;其他排放口,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执行《湖南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4]46号)中的要求;
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现有的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按照原有的处置措施处置。水泥生产线生产系统不直接产生废水,主要是回转窑、各类磨机、空压机和部分仪表等的高温、高速运转设备需要的间接冷却水,冷却水作为热交换介质,不与原燃料及产品接触,水质变化不大,通过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声环境影响分析:设备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本次技改不新增设备,均依托现有设备设施,无废机油产生。项目运行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更换的布袋,水泥窑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后,烟气中含有少量重金属,在窑尾废气除尘过程中将有少量重金属粘附在布袋上,此类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49(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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